法律问答

和女主播谈恋爱,期间花了10多万,后来发现她同时谈了几次,钱能追回来吗?

婚外情
2023-08-06 11: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说在恋爱期间,借对方的钱肯定是要还的,你们现在只是谈恋爱的阶段,对方借钱的话,是肯定要还的,哪怕分手了也必须要还的,分手了也是肯定能够要回来的,如果说对方不还给你的话,你也有自己的转账记录,也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给他要回来的,所以说哪怕是在恋爱期间,还是在分手之后,钱都是能够要回来的。
  •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的。一般来找情侣分手之后是不可以将钱要回来的,因为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所谓对方付出的东西已经成为了过去式,而且消费的已经消费了,而且当时付出的那一方一定是心甘情愿的。
    既然是恋爱,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一定都会付出。恋爱并不是投资付出多少就有多少回报,而是你情我愿,如果两个人分手,那么出于道德观念如果把这一笔钱再要回来,可以算非常的小气。
    当然也不排除给到对方的那一笔钱,对方并没有将他花光,而且分手的时候他自愿还给你。当然也有一种情况,就是恋爱的过程当中明确是他向你借的钱,那么可以要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男女分手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要回给对方的钱,但是前提要有借贷的证据,像你这种是无法通过法律的方式来把钱给要回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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