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维护个人财产?两个问题,一开始向朋友借了几万块钱,然后拖欠了十几年。十几年后,我以别人的名义骗了我几万块钱(和我合作做生意)。那个人懒得做,不工作,总有各种借口向他要钱。他还威胁我,说不能告诉他的老母亲,否则,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会负责的。我怎样才能拿回这笔钱?我可以打官司吗?

债务追讨
2023-08-06 11: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生活中遇到一些人欠钱不还的时候,除了协商和解的方式,还可以选择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也是最有力的一种方式。
    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
    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
    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
    3.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请求法院直接查询并强制执行对方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讨回个人债务的方式有: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
    2、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
    3、合同中有订立有效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有用的。通过法律手段合法的要回自己的合法财产,对方有财产的,提供财产线索,通过诉讼,申请财产保护,然后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可以合理合法的获得自己的合法财产。对方确实没有财产,但是可以通过诉讼明确债务关系,待对方有钱时,及时追讨,追讨不过,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还可以按照一定的利息来获得赔偿。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民事中的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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