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二次婚姻,没有证书。去年8月,我在网上认识了对方,
同居
时间只有去年正月。今年6月,对方提出分手。这期间给对方的钱能退吗?
同居
2023-08-06 11: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同居期间女方给男方的钱是否可以要回,要视情况而定。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要根据具体事情原由来确定其形成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如果借贷关系则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贷款人向借款人要求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如果是赠与则不能要回。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
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
合同
。
法律分析:同居期间女方给男方的钱是否可以要回,要视情况而定。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要根据具体事情原由来确定其形成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如果借贷关系则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贷款人向借款人要求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如果是赠与则不能要回。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分析:
1、已经登记
结婚
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
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
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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