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报企业破产债权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06 12:0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1、债权人需要书面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担保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
    2、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一人代表其他人申报,也可以共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规定,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七条规定,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的注意事项有,债权人需要书面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担保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以及如果是连带债权人的,可以由一人代表其他人申报,也可以共同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的注意事项有,债权人需要书面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担保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以及如果是连带债权人的,可以由一人代表其他人申报,也可以共同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