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被逮捕并移送检察院半年了。还是没有消息是怎么回事

刑事辩护
2023-08-06 12:3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安机关将案子移送检察院,说明案件已经侦查完毕,提请检察院审查起诉。基本上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其犯罪嫌疑人在此之前就都已被批捕,被批捕后会有逮捕证和通知书,且嫌疑人也是继续羁押在看守所,所以有没被逮捕可以很清楚的判断,就看看有没逮捕文书,人是否已经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法律分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退回进行补充侦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退回进行补充侦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 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判断是否严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