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朋友订婚了,我现在怀孕了,想去打胎除了手术费用要求他给我5000元以后的营养费用可以吗?

2023-08-06 12: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要支付费用的
  • 法律分析: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婚姻自由,女方没有法律依据迫使男方与女方结婚。要求赔偿的话,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自愿的性行为导致的怀孕结果有两种处理方式,
    1、孩子生下来,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可以向男方要求抚养费。但抚养费的对象是孩子,也就是说钱只能花在孩子身上。
    2、堕胎,因堕胎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可以向男方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法律分析: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终止妊娠是女方的自主行为,男方没有法定支付的义务。男方能给予道义上的补偿,主要是针对女方身体恢复的营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