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自己承包的土地,因北面临近公路,国家修路毁去一部分,因剩余的比较少,无法耕种,所以栽了树,结果在我不知情的时候被南面相邻的承包人,给出售给其他人进行建房了。我又老弱无能为力,该找那个部门申述。

2019-06-02 13:13: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指土地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在履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流转或继承以及侵犯承包经营权等方面发生的民事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以后,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已有了一套独立的法定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已成为脱离其他土地法律关系的一种新的民事法律关系。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单位与单位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单位与个人之间,因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不清,各自都没有合法有效的权属证照凭证,而又主张土地权属所引发的争议。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程序是: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自己对照一下: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为了保障公路的运行安全,保证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有良好的视线,不因公路边的障碍物遮挡视线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不应有建筑物存在。所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规定,农村建房距离公路应有相应的距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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