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纠纷患者出院医院没有提醒注意事项和开药治疗导致患者回家出现并发症?请问医院有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8-06 13: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并发症如果医院存在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医疗机构对于不良后果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院遇到医疗纠纷后,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积极主动的态度,及时查明事实真相分清责任,并与患者方进行沟通看能否协商处理,也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维护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应当及时冷静下来,保存相关证据,然后与医院协商处理问题,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