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1、诉讼的基本程序有: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但是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法院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
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4)排期开庭。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开庭审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去法院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去法院起诉需要材料有: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