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同一财产中的几个抵押权

抵押担保
2023-08-06 14: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以下标准处理同一财产上的抵押权和租赁权:
    1、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2、当事人通过拍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的,不影响同一财产上设立的租赁权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若是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 根据抵押财产的不同,将抵押权分为以下常见七种:
    1、不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定的抵押。比如房屋及其不可移动的附属设施。
    2、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
    3、权利抵押。权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
    4、共同抵押。
    6、浮动抵押
    7、最高额抵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