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应如何处理被债权人威胁的情况?

债务追讨
2023-08-06 15:0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被债权人威胁的,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债权人威胁是情形比较严重,则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如仲裁、诉讼等。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进行解决。
    (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债款。
    (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三)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报警处理,对于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