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一个员工下班回家的路途中骑电动车在下大雨天被洪水冲走了车已经身上的贵重物品,人受皮外伤,人险些被洪水冲走。属于工伤吗,如果属于工伤公司要怎么赔偿员工呢?公司未给员工买社保及签合同,上班时间2个月了

工伤索赔
2019-06-02 13:4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工伤赔偿标准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指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省工伤保险办法等相关规定,所应当享受的工伤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所以,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又叫做九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9级工伤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由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或申请劳动鉴定机构对停工留薪期时间进行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12个月。 另外,您是和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由保险公司缴纳工伤保险且低于法律规定标准,因此给你造成的损失(按照正常标准计算的差额部分)由劳务派遣单位和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您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情况表述不详细,如劳务派遣单位设立是否合法等。
  • 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康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判定伤残等级,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获取赔偿。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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