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不会影响整个
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应该履行有效的部分。但是合同内容必须是可分的,即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是各自独立,互无依存关系。
根据2021年实施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
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