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拟定的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吗

协议离婚
2023-08-06 16: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不一定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即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中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那么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就有效,反之则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如果满足下列条件,当事人自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有效:
    1、协议以书面形式体现;
    2、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而拟定协议;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4、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备案;
    5、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自己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有效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协议以书面形式体现;
    2、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而拟定协议;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4、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备案;
    5、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