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别人打架烫伤县医院能看到别人转院合法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6 16: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是否报警?是否做了伤情鉴定
  • 你好,尽快报警处理
  • 法律分析:除特殊情况受害人原则上应在侵害行为发生地或受害人住所地医院就医。转外地医院或有关专科医院治疗的,须出具当地治疗医院的证明;未经同意擅自治疗的,转院后的医疗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但受害人能够证明当地医院的条件无法满足治疗需要,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转院的除外。其次,建议伤者需要转院治疗的,一定要记得让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证明你的确因病情需要转到外地医院治疗的事实。
    最后,建议伤者待伤情稳定出院后及时到专业的医学鉴定机构做个伤残鉴定,确定是否构成伤残以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等,再计算具体的赔偿额向肇事方主张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