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保显示补收核定,是否应参与,是什么意思?

2023-08-06 16:5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个人作为被保险人一方,对于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参加的项目和待遇标准等,均无权任意选择和更改。
  • 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 就是社保的补收可以参加,但还没有参加,在“缴费类 型”一栏中显示为“补收(正常)“的,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用人单位银 行账户余额不足,导致社保扣费失败,后来用人单位存足余额后,社保扣费成功,但在系统里显示为补收;二,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交社保,后来给职工补缴,系统显示为补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议控告,劳动保障部门会责令另一方限期补缴或补足,如逾期仍然未与补缴的,用相关行政部门处以欠缴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行政罚金,同时用人单位不依法给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已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8条第三款,劳动者能够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此种情形下劳动者去职不算违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