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十四年后,出生证明丢失,医院不开证明怎么办?

2023-08-06 17: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不给开出生证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不管医院基于什么理由,拒绝向你出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都意味着对你权利的侵犯,决定了你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母婴保健法第23条规定: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原卫生部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第2条第
    (一)项指出:
    各地要坚决落实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本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要求。
    上述法律法规明确了医疗保健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权利义务,作为医疗保健机构,既不能滥用职权,不予办理,也不能渎职,不履行形式审查职责,对出生信息乱加填写。
    扩展资料: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 出生证明一旦丢失,需要补办。补办方式是:
    1、首先,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
    2、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都要上交。
    3、然后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答:出生证明丢了可以到原出生地医院,找原接生的医生或护士或者找医院相关负责人请求帮助,我相信他们会带着你到档案室查询一下资料,如果情况属实肯定会帮你补办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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