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对方实施家暴而起诉离婚的手续是:
(1)写离婚起诉状两份;
(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主要是指
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对方实施家暴的证据或材料;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