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负担,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3-08-07 02:5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男女双方对离婚诉讼费能达成约定的,可以约定由一方当事人负担诉讼费,也可以约定双方各自负担一部分的诉讼费;男女双方对诉讼费的负担存在异议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离婚诉讼的案件进行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会在判决书中写明由谁负担诉讼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离婚诉讼费用的承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离婚案件一般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关于诉讼费用由谁缴纳,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要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在原告起诉时由原告先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诉讼费用的种类和交纳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1、起诉离婚的费用由原告来负责承担,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