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土地纠纷
2023-08-07 04:4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是没有任何的使用时间的限制,但是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对象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国家投资的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办公使用场地、公共设备、公用事业以及国有工业单位等建设用地,可以继续采用划拨方式供应。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特征有:带有公益性质、行政行为性、无偿以及没有时间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房用地70年,到期后有偿使用。
  • 法律分析: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为无偿取得。作价出资或入股土地使用权,即土地使用权被作为国家投资公司的对价,来获得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但是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受到年限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
    (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法律分析:从历史角度上看,行政划拨是指土地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调拨使用,具体包括两个方面:土地使用者如果需要土地,不是通过购买或租赁的方式获得,而是按照一定的建设用地程序,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无偿拨给。国家因经济、文化、国防建设或者兴办社会公共事业,如果需要使用原土地使用者正在使用的土地,也不是通过购买或租赁的方式取得,而是运用行政手段无偿调用。
    随着土地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属性认识的不断深化,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财产权的属性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同,其权益逐步明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