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有哪些要求

拖欠工程款
2023-08-07 07: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要求有:必须具备工程合同、验收合格资料、施工单位的结算书、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等材料。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要求有:必须具备工程合同、验收合格资料、施工单位的结算书、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等材料。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 工程结算需要的资料包括:结算时,除了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还有变更单、甲方与监理签字盖章的所有变更、新增、调减的项目单据,月进度款单据、超过一定百分比,例如:10%的材料涨价凭证等,这些都需要纳入工程款结算。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