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裁决的范围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劳动仲裁
2023-08-07 08:1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由具体行政机关授权的,不是由法律进行授权的。不包括法院和检察院。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组织,对当事人之间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同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行政裁决的主体主要是指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能进行行政裁决的主体。行政裁决的主体具有法定性,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 行政裁决的对象,主要是指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