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首付款后在以下情况下可无条件退房:
1、开发商擅自将房屋再次出卖给第三人或者抵押第三人,买受人无法获得房屋;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3、交付后,经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其它可以无条件退房的情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
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