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我是受害方,对方全部责任,因为当时伤口不是很严重就快速理陪了,可是七八天过去了,现在伤口感染了,天天要去打针,也走不了路,还要割去坏了的肉,我还能找保险公司补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7 09: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受伤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门诊病历本;医院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在赔偿的时候,通过协商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总想少赔点钱,伤者总想多要点钱,因此达成一致意见的概率并不高,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最后,法院,审理,然后下达判决,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 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在赔偿的时候,通过协商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总想少赔点钱,伤者总想多要点钱,因此达成一致意见的概率并不高,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最后,法院,审理,然后下达判决,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