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费由谁承担,法律怎样规定

劳动仲裁
2023-08-07 09: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行政机关败诉的,由行政机关承担;如果行政相对人败诉的,由行政相对人承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则由其承担;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则法院来决定各自需承担的诉讼费用的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费由当事人先交,在案件审理结束之后,按照实际上费用的确定由何方当事人承担。诉讼的费用一般都是由败诉方去承担的,如果胜诉方自愿进行承担的除外。如果是双方都有责任的,通常由双方共同去分担。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对于行政诉讼的案件中所产生的受理费用,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行政机关败诉的,由行政机关承担;如果行政相对人败诉的,由行政相对人承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则由其承担;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则法院来决定各自需承担的诉讼费用的数额。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