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挪用公款会计是否有责任要看会计对该犯罪行为知不知情、有没有参与。若是参与其中,就与出纳构成共犯。若是不知情,就不需要承担责任。若是会计知情,就属于共同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依据他们所犯的罪分别进行处罚。
如果会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是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是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