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房子是如何判的,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7 09: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子判决情况如下:
    1、离婚案件中,双方未约定房屋归属,法院将根据双方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割房屋,房屋将优先考虑无过错方;
    2、房屋所有权在离婚协议中有明确所有权的,按照离婚协议执行;
    3、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会判给拥有产权证的一方,然后补偿另一方;
    4、产权证上名字的一方是过错方的,可以给另一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离婚房子怎么判
    1、离婚房子的判处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一方婚前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协议处理,房产归产权一方所有,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后父母出全资购买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应予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怎么判孩子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法律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 离婚房产应作以下判决:
    1、对于个人房产,判归个人所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房产判归双方共同所有。
    离婚婚后房产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分割:
    1、个人房产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
    2、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