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能否可以立遗嘱把遗产都给儿子不给女儿

遗产继承
2023-08-07 11:11: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遗嘱人可以立遗嘱把遗产都给儿子不给女儿,但是如果女儿是胎儿或者女儿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那么遗嘱人则需要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女儿不是上述情况,只要遗嘱真实有效,等到继承开始后就需要遵从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即让儿子获得全部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法律分析:遗嘱可以根据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设定当然可以把遗产留给孙子,只有在没有遗嘱或者遗赠以及遗赠扶养协议时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继承,此时孙子并不在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或者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无法发生继承,但是也有例外,比如代位继承。《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