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小孩需要的条件有: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
共同收养;
7、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是指
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