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政府原因导致一直没有收监,在外面的时间算刑期吗

2023-08-07 12: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我国监狱期间计算,以服刑日数为标准。即与剥夺自由刑相同,从某日起到某日止,不论其中是否参加劳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第五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
    第七条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 我国监狱期间计算,以服刑日数为标准。即与剥夺自由刑相同,从某日起到某日止,不论其中是否参加劳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第五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
    第七条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 监狱的服刑期限一般自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此前已经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抵扣一天刑期,时间采用公历,服刑的期限与外面的算法完全一样,没有什么特殊之处。监狱里十二个月才算一年, 一个月一般以30天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