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丢失,可以补办证明。
另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