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程序包括的内容有: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请求;专利局对申请人请求进行审查;专利局作出是否强制许可的决定;对强制许可的决定予以登记和公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专利公共服务,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
第四十九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