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向自己妈妈借钱,只有一个人打的借条,这算不算共同债务。

2018-08-10 21:0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
    一、婚前个人债务
    二、婚后个人债务
    1、双方约定为个人债务
    这类约定,不能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非第三人之道该约定,否则,善意第三人可以共同债务要求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配偶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为个人债务
    这类约定,由债务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配偶无关。认定时,需要债务人配偶一方举证,难度非常大。如果举证不能,婚内以个人名义所举之债,推定为共同债务。
    3、因财产约定而产生的个人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属于个人债务。
    4、擅自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资助或抚养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为该方个人债务。
    5、私自经营(收益独享)所负债务
    一方私自筹款经营,收益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经营所产生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6、一方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
    法无明文规定,本人认为,该类债务应当区别对待:如果违法行为人违法所得用于共同生活,则为共同债务,反之为个人债务;如果违法行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没有违法所得,则以其个人财产未清偿责任财产。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法院可以执行你名下的财产。
    二、如果,你认为二审法院的判决错误,需在二审判决的6个月内提起再审。
    三、对于仅有一套住房的,最高人民法院有相关的法律解释,可以执行。
  • 婚前个人债务,顾名思义就是结婚前,以一方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在实际生活中,主要就是指婚前由个人举债,婚后尚未还清的债务。在生活中,很多人虽然知道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但是总是搞不清楚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会不会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总会担心一方的债务会让自己承担。婚前个人债务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婚前一方借钱买房,举办婚礼等等情况。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吗?答案是肯定的。婚前个人债务,在某些情况下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哪些情形下,婚前个人债务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呢?  
    1、一方婚前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共同居住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使用的;  
    4、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婚前个人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等等。  看似复杂的问题,总结起来,也就一句话:只要是婚前个人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都属于婚前个人债务,作为配偶的一方无须偿还。看到这里,对婚前个人债务是不是已经很明白了。对于配偶,并不需要特别担心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因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法院是不会支持债权人向配偶索取债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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