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学校安排的实习,然后一个多月了。我想离开工厂。我告诉工厂,工厂让我找学校,学校拒绝离开。我想旷工。我想问一下旷工三天能不能拿到工资

讨薪
2023-08-07 12: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旷工,若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若不属于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规章制度,对旷工那天不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员工无故旷工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可以不支付旷工那几天的工资,并且单位可以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但是对于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还是需要支付的,单位不能因为旷工即扣除全月应该发放的工资。若公司拖欠工资不发的情况下,可以去劳动部门举报。旷工的认定如下:
    1、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提供劳动的;
    2、没有正当理由;
    3、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的。擅自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即工资结算日,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需要支付赔偿金。 协调不成的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劳动者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法律分析:可以电话通知员工,如不来上班就按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如果员工明确表示不再来上班,那就通知其到公司办理合理的离职手续。旷工超过7天,公司书面发文表示根据公司制度,员工旷工超过7天,视为自动离职,不享受任何待遇(包含工资和福利),并公布于公司公布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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