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新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7 13:0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事故人体伤残鉴定标准:
    一、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二、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三、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判断依据为: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十级,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为: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 明显职业受限;
    4. 社会交往困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一般情况下,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依据应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