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作了三天,现在不做了。我有工资吗?

讨薪
2023-08-07 13: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上三天班不做了有工资吗
    1、上三天班不做了,劳动者一般有工资。如果劳动者已经付出了劳动,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劳动者的约定来支付给劳动者这三天的工资,且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离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辞职应注意提前30天写出书面辞职报告,并按本单位规章制度逐级审批;
    2、单位同意劳动者离开公司后,办理交接手续;
    3、劳动者应要求单位结清欠薪;
    4、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工作几天不干了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劳动者的约定来支付给劳动者这三天的工资,且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具有以下条件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上三天班后自己不干了,如果已经正付出了劳动,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劳动者的约定来支付给劳动者这三天的工资;且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