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职期间公司一年多未缴纳社会保险,离职九个月了还能要求补缴吗

社会保险
2023-08-07 13: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工资补缴社会保险。可以要求公司根据工作年限来进行赔偿,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拒绝赔偿,当事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用人单位处于存续期间,劳动者可以在两年之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和投诉,通过该机构责令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两年的时效从用人单位最后一次少报缴费工资的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两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离职时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签劳动合同,且从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超过一个月,可以主张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求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如不补缴就用现金折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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