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某某户口,想迁移回老家,需要怎么办理

2023-08-07 15: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迁户口怎么办理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
    2、向迁出地派出所(现户口所在地)提出迁出申请,再开个户籍证明;
    3、拿着户籍证明跟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去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嵌入;
    4、户政科签发法律依据:《准迁证》;
    5、拿着这准迁证去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开迁移证;
    6、最后,拿着迁移证、身份证去派出所入户。
    二、户口迁移
    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 法律分析:可以迁出。新疆以前迁出户口,需要到自治区办理出疆证,出疆证是很难办理下来的。户口迁出所需材料:要有你迁入地的《准迁证》,然后拿着原户口本去派出所换取《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可以迁回去,但是必须达到一定的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