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租赁的期限是多久,法律怎样规定

房屋租赁
2023-08-07 15:3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期限的规定是: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租赁出租人房屋的期限,一般由承租人与出租人约定而定。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但是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则为不定期租赁。
    要是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而又未采用书面合同的,则应该视为不定期租赁。根据相关规定,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二十年,要是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视为无效,因此房屋租赁期限最长为二十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