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样合同免责条款才会有效,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审查
2023-08-07 16: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备下列要件的合同免责条款才会有效:
    1、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
    2、提供免责条款的一方必须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
    3、免责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合同免责条款有效的条件:
    1、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免责条款;
    2、免责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3、提供免责条款的一方必须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
    合同免责事由有哪些
    合同免责事由包括:
    1、不可抗力原因。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债务人不负责任;
    2、特别规定或约定。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有免责条款的,事由发生时可以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3、对方有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合同免责条款有以下特点: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组成部分;
    2.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依约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
    3.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条款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