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一年合同,但我只住了半年。因为工作需要搬走,我不想要押金。我可以直接搬走吗?

房屋租赁
2023-08-07 16:3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这种情况处理的办法:1按照当时签合同时的约定,找业主协商,看能不能能够解决。
    2。自己确实要搬走,就只有放弃自己的押金。

  • 租期内直接搬走不要押金了可以,但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或者在约定、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一方向另一方送达解约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依法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这一需看是否政府行为,也有便是原因是什
    么,为何要拆迁,如果是政府行为那我们就的统一呼吁,允许拆迁,也有便是大家如今居住的地方,是不是
    有风险存有,如果有语句,建议你或是拆迁,之上如果都不是得话,你能按照自身的意向可以不拆迁的。
    能否不拆、不搬,实际需看动迁的特性,如果是纯商业的,彼此能够公平商议,协商不成的,能够不拆迁;可是如果是服务性的,是没有办法杜绝的,可是有权利规定给与公平公正的赔偿。
    如今尽管废除了行政部门强行拆迁,可是司法部门强行拆迁依然存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要求,被征收人在法定时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是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赔偿确定要求的时间内又不拆迁的,
    由做出房屋征收补偿确定的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依规申请办理老百姓法院执行
    不知道你说的拆迁的详细情况是怎样的。一般情况下,假如是由于有项目建设拆迁,国家会先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制,地方政府(一般由土地局落实措施)依据赔偿安置方案与农民签署赔偿安置协议,赔偿安装完成后,对房子执行动迁。
    要是没有合理合法的土地征收办理手续,或是觉得赔偿安装不科学
    ,能够回绝拆迁。国家征地具备强制,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农民不能拒绝拆迁。倘若应对我国专用型的土地资源开展拆迁的情况下,这个时候就不是你说了算自己不拆迁了,大多数人还得挑选开展拆迁,终究我国征收土地相对应而言是一个税收优惠政策的难题。
    因此根据这样的事情下拆迁还是得搬迁的,终究在这些问题上边大家不能够作出太多太大不合理的事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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