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今年农历正月初六订的亲戚,男人提出退亲,没有登记,也没有同居,彩礼可以全部回来吗?

彩礼
2023-08-07 17: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有下列情形,则彩礼不能要回:
    1、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3、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不能返还的情形包括:
    1、已登记结婚并同居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在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所接受的彩礼确实已用于共同生活;
    5、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不要退,存在以下情况才需要退还彩礼: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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