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刚毕业的企业给了20w的安家费,交了税,然后五个月就离职了,钱还回去了,税还能退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7 17:2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起诉 要求给付


  • 法律分析:如果有下列情形,可以尝试通过个人所得税软件或税务部门进行退税。
    1、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六万但交过税的,如发年终奖的月份;
    2、符合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但预缴税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部分月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预缴费率高于综合年适用所得税的;
    6、预缴税的时候,有该享受的优惠没享受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的时候没有办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法律分析:每年个人所得税退税从3月1日开始。上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上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