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孩子在幼儿园发生事故,这个责任应该是老师赔偿还是幼儿园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7 17: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幼儿园责任事故老师赔付比例
    1、幼儿园责任事故老师赔付比例一般是百分之二十;在幼儿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幼儿园承担赔偿的责任;幼儿园赔偿后,如果老师有明显的过错行为,可以和责任老师追究;但追究赔偿责任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幼儿园校车出车祸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孩子在法律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乘坐校车过程中受到伤害,幼儿园承担的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只有证明自己尽到了保护、管理职责,才能对幼儿在受到的伤害免责。通俗的讲,幼儿园在幼儿伤害发生后将成为第一责任人,除非其有证据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的职责,即法律首先推定幼儿伤害发生后,幼儿园是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
  • 如果是在幼儿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幼儿园承担赔偿的责任。幼儿园赔偿后,如果老师有明显的过错行为,可以和责任老师追究。但追究赔偿责任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幼儿在幼儿园撞伤赔偿如下:
    1、如果幼儿园方面未尽到职责导致幼儿摔伤,幼儿园应该负责赔偿,家长可以要求园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交通费,如果严重的伤残或者死亡的,家长除上述的费用外,还可以追加精神赔偿费,但是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如果幼儿摔伤,双方皆无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