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不发工资合法吗

讨薪
2023-08-07 18: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老板不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规定了工资的发放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确实存在客观情况的,如遭遇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的,或者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工资支付可以适当延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及第四十七条 企业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规定,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百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不发工资违法。涉及到劳动纠纷,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管理部门派出专业调解员帮忙解决劳动者的工资问题。若经过劳动管理部门的调解仍旧解决不了公司拖欠工资问题,劳动者可对公司提起诉讼,主张公司赔偿工资。公司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的情况是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属于违法行为,老板不发工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劳动者有权取得实际劳动期间的工资报酬,公司拒绝支付工资的行为违法。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