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需要赔偿合同辞职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7 18: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旦签了劳动合同,辞职不一定需要赔偿违约金(约定培训服务期,未完成培训服务期,劳动者需要支付对应的培训费用折算部分除外),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包含如下内容:
    1.企业无违规情况,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的,企业不支付补偿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辞职的违约金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支付。有约定的以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根据用人单位的损失确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但仅限于两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与约定劳动约定服务期者;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协议的。
    法律依据:辞职的违约金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支付。有约定的以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根据用人单位的损失确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但仅限于两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与约定劳动约定服务期者;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协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辞职的违约金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支付。有约定的以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根据用人单位的损失确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但仅限于两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与约定劳动约定服务期者;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