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亲人判刑2年半能减刑吗,刑法上如何规定

减刑
2023-08-08 03:16: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亲属被人民法院判处二年半的刑罚后若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是可以减刑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符合减刑的适用规定。最多可以减刑九个月。刑法规定,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法律分析: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而减刑,是法院已经判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进行减刑。
    减刑如下: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等。因为认罪认罚案件,还没有判刑和执行刑罚,不存在减刑问题,而是“从轻减轻处罚”。
    至于如何从轻减轻处罚,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酌情决定。如果不是恶性刑事犯罪案件、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最轻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四条 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除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外,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可以具有一定的幅度,也可以提出具体确定的建议。提出量刑建议的,可以制作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
    量刑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被告人所犯罪行的法定刑、量刑情节、建议人民法院被告人判处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可以适用的刑罚执行方式以及提出量刑建议的依据和理由等。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按照本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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