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有两处房子,拆迁的时候父亲给二儿子写了一个赠与协议说将一处房给二儿子,但是没有给大儿子写赠与协议,现在父亲就剩一处房子了,是不是这一处就应该归大儿子所有。

2019-06-02 17:50: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拆迁补偿协议书是由拆迁单位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 只要协议是有效的,有效期没有限制。当然现实中,还有附期限或附条件的赠与协议,这种协议签订后即成立,但尚未生效,一旦协议约定的条件满足后,协议即生效。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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