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3-08-08 05:3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规定是: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时间:
    1、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2、刑事诉讼在开庭五日前提供证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
    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应当进行下列工作: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时间:
    1、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2、刑事诉讼在开庭五日前提供证人名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
    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应当进行下列工作: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