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纠纷
2023-08-08 06:0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被继承,比如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但是也有些情况之下不允许继承的,需要依据实际的承包情况来做具体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可以被继承,但承包期内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被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其他方式的承包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被继承,但需要在法定条件下继承。法律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依照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